来电人反映:其系云和县溪南花苑小区业主代表,中梁小区夜间施工产生很大的噪音,影响到其小区居民的睡眠,经咨询回复说中梁地产已取得夜间施工的审批,其认为非常不妥,望相关部门出面解释:1.夜间施工是否有明确的时间段?2.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居民睡眠怎么解决?并请相关部门公示该审批文件。联系电话:13967049301.
林先生: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如下回复:1、关于中梁地产夜间施工许可核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公告附近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以及中梁地产实因工艺原因需要连续施工,符合以上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予以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2、关于夜间施工的时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夜间施工的时间段即为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3、关于施工噪音影响休息的问题:我局在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施工,确保噪声不超过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接到举报后,我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尽量调整施工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4、关于公示审批文件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夜间施工申请审批文件仅两份,施工方一份,我局备案一份,因此无法公示。接下去该公司根据工艺需要再次提出申请时,我局将在核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后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确保施工在噪声排放达标情况下进行。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工作,感谢您对云和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环境举报事项,请及时拨打环保热线0578-5134767。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