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二套房首付提至7成


12月15日起南昌将执行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明确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60%提高至不低于70%。
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并继续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自2013年12月15日起,在南昌市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住房交易时点按照“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理收件收据记载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三个时点“孰前原则”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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