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澳林花园开发商在收取业主公共维修金后留作他用,不把钱交给房管部门给予个业主办证,却任然叫业主去房管局交公共维修金等办房产证的费用。这不是在坑消费者吗?这不是明显的在骗钱吗?原本只收百分之0.5的契税,硬是欺骗说要交百分之1.5,然后交给税务部门百分之0.5,有些连百分之0.5的税多没有交至税务,无良开发商连这点钱都要坑?政府部门管不管?不是有建筑押金吗?直接抵给业主办证,现在不是在走群众路线吗?政府就不能给予我们广大民众解决两证问题?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解决。
您好:
你反映“澳林花园”项目的有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维修资金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澳林房地产公司因资金运转困难,挪用业主已缴交的公共维修资金,我局多次责成该公司整改,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于2013年10月11日起暂停办理“澳林花园”项目剩余可售房源相关业务,待问题整改后再恢复办理。
二、关于契税的问题
1、契税的征收标准应由地税部门负责解释,我局已责成澳林房地产公司应按地税部门的征税标准对业主已缴交的契税进行清查,多还少补。
2、该工作须在7月3日前完成。
三、关于建筑押金的问题
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房地产项目不存在有建筑押金这一说法。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6-27 15: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