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文化厅印发了《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2014年1月起实施。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总量应分别达到200、80和50台以上,年新增入藏图书分别不低于15万册、2万册和6千册,开放时间分别不少于70小时、60小时和56小时。此外,公共图书馆还应为少儿、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便利,并设立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以及为有特殊困难的读者送书上门等便民措施。
与此同时,公共图书馆应设立少儿图书分馆或少儿服务部(室)。《规范》还指出,公共图书馆节假日、双休日应对外开放;省图书馆、市级馆和县级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不少于70小时、60小时和56小时;各级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数字图书馆提供每天24小时网上资源检索查询服务。并应设立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以及为有特殊困难的读者送书上门等便民措施。
公共图书馆还应为少儿、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便利,并设立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以及为有特殊困难的读者送书上门等便民措施
都有都有。关爱残障人士,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都有相应便利文化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