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法院网,查找的路径是怎样的?

2013年11月,港企嘉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佛山三水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被告知不予受理,遂诉诸法院。该案经佛山中院一审、广东高院终审,于日前正式落槌:三水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这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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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当事人对佛山中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不服,提起上诉,将由二审法院将其生效的裁判文书依规定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审法院不再重复传送该案的生效裁判文书。
谢谢!
2014-05-26 1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