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一张图片让人气愤不已,两辆小黄车被恶意破坏,拼成了一辆三轮车!坐标是韶关某加油站!
这个创意,我服了!!!
可惜没有破坏公物罪
这个不属于公物 。。这个单车不是政府的 是私人公司弄得
人才,高手在民间
实在是太有才了,但是这种行为已经犯罪了
我去扫码骑回来
两辆小黄车价值起码2000元,符合盗窃案件立案标准,属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勤劳善良勇敢的劳动人民
直接抓去坐牢吧偷车就算了还把偷来的车改装成这样素质真低! 这么喜欢改装自己不会买自行车啊?几百块的自行车你都买不起?你穷成这吊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