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查出14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最近听同事说近期中央动作挺大的,各地方都在查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车私用 、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送红包送礼等等!今天我在网上一看,偶买噶! 4月14日至18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2起案件。
其中,福建省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此外,北京市通报了5起,天津市1起,河北省11起,山西省10起,内蒙古自治区2起,吉林省5起,黑龙江省11起,江苏省3起,浙江省4起,安徽省4起,江西省9起,山东省5起,河南省11起,湖北省12起,广东省4起,广西壮族自治区3起,海南省1起,重庆市3起,四川省16起,贵州省2起,陕西省5起,青海省3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起,中国铝业公司1起。
偷偷的瞄了一下江西9起,这9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省煤炭集团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罗庆贺、党委书记康峰,违规超标准装修内部食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昌县城管局市容四队工作人员魏露,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南昌县城管局银三角中队队长陈绍坤,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瑞昌市房产局执法科科长朱德强,接受工作服务单位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瑞昌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叶章兵,使用公车送人扫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乐安县中医院院长彭高农,国内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旅游费用上交县财政;
8、南丰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周海仁,工作时间泡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泰和县澄江镇党委委员刘学腾,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支持中央的查违反八项工作!希望继续前进中!多多益善!

就该严严实实的惩办那些贪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