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安县的42位民工,2015年4月到11月共八个月在辰溪县龙泉乡伟成烟花材料制造厂做工,业主没有给付一分钱的劳务报酬,我们做工前还交了100万的保证金,到2015年11月后,老板不知去向,电话也打不通,2016年3月30日,我们请律师向辰溪县法院起诉,直到7月份才告知我们说找不到被告袁金城,8月5日,法院要求我们撤诉,后我们立即向辰溪县公安局举报,公安接案后至今四个月了没有任何结果,2016年11月30日,我们又向辰溪县劳动保障大队举报,至今也没得到任何答复,我们辛苦的血汗钱何时能到位?今再借红网一角,呼吁政府当权者为民主持公道,协助难民讨回血汗钱,谢谢。
蓝盾之剑110:追讨血汗钱 政府当权者,应该为民着想,严厉打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商人2017-01-12 13:41:40
网友20170112180219:“蓝盾之剑110”网友:
你好!2016年以来,我局已受理多起反映伟星烟花材料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但由于该企业法人代表同时牵涉多起债务纠纷问题,目前其人不在辰溪,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调查核实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如案件取得进展,我们将及时与你取得联系,将有关情况向你通报。
辰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7.1.122017-01-12 18:02:19
网友20170120084231:“蓝盾之剑110”网友:
你好!2014年12月以来,我局接到多个农民工群体投诉,称在辰溪县龙泉烟花厂、伟成燃料厂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及工程款共计800多万元,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核实,龙泉烟花厂、伟成燃料厂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拖欠19个施工队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500多万元,社会融资欠款8000多万元。我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协调处理,并就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由于该厂法人代表不在辰溪境内,也无法取得联系,案件处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2016年1月,我局将该案依法移送至辰溪县公安局处理。
2016年11月30日,我局又接到东安籍民工代表电话投诉,称其在辰溪县龙泉岩乡伟成烟花厂做工期间,业主拖欠工资未支付,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电话中要求其及时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资料,但当事农民工至今没有提供,导致我局无法立案调查和核实处理。如果你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请你尽快将伟成烟花厂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材料,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便我局依法开展案件处理工作。如果你与伟成烟花厂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则不属我局管辖范围,请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联系电话:0745-5253266(辰溪县劳动监察大队)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9日
2017-01-20 08: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