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在乡村租地建设厂房自用的,除租地租金的外需要办什么手续和要交纳哪些费用?多少钱一亩?
您好!关于在乡村租地建设厂房自用问题,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需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需向所在区规划部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如下:
禅城区:按工程总造价的4%收取;南海:30元/平方米;顺德:28元/平方米;高明:24元/平方米;三水:区级单层26.8元/平方米,多层38元/平方米, 镇级单层33.5元/平方米,多层47.5元/平方米。
土地管理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完成交易后,除支付租地租金外,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办理的手续和交纳的费用如下:
1、需缴纳流转收益金(各区有不同的缴纳标准,基本上按以租金返算出的地块土地市场价格或参照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3%-7%收取);
2、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缴纳土地登记费(按租赁土地面积计收);
3、申请领取他项权利证书,缴纳证书费(按证计收)。
各区的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禅城区国土管理部门:83128089;禅城区规划管理部门:83139607。
南海区国土管理部门:86369906;南海区规划管理部门:86231932。
顺德区国土管理部门:22836668;顺德区规划管理部门:22836328。
高明区国土管理部门:88881311;高明区规划管理部门:88881250。
三水区国土管理部门:87776333;三水区规划管理部门:87733722。
2013-10-30 17: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