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南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南昌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程。南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面积扩大至中心城区面积81.25%,范围为:枫生高速、黄家湖东路、广兰大道、玉屏东大街、双港南路、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围区域;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昌东大道、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合围区域。
从2014年1月1日起,南昌在禁燃区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个人须停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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