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丁堡小区未安约定时间交付业主房产证和土地证


  本人朱韵霓,祖籍四川乐山,现居香港 本着叶落归根的传统,于2012年7月30日全额付款购入乐山爱丁堡五栋四单元三楼一号商品房一套。
  至今开发商未能为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本人于2016年九月入禀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控告四川仁寿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11月二十五日得到了判决。法院判定我胜诉。仁寿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在约定期为我办理所购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需赔偿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若干。(附法院判决书)。
  而三友房地产公司至今未按法院判决书赔偿我,更主要的是,到今天依然没为我办理这两证。请问乐山房管局,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有你们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有房款也付清。怎样我才能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难道我买的这个房子不是商品房,是集资房?很无助。以上陈述全部是事实,望乐山房管局调查并回复,我所购这套房子是商品房吗?如是,为啥我不能合法办证?

网友:
您好!您在海棠社区发帖反映“爱丁堡小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业主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舆情件收悉,我局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调查核实,现将回复如下:
经调查,爱丁堡小区商品房,开发公司之前已到我局申请办理了项目总证和部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自2016年9月28日起,乐山市实行不动产登记(之前办理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转移、登记是依申请启动,转移交易管理需双方共同申请或买受人委托开发公司代为申请。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及时告知开发公司,并催促其尽快到我局为你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管理,我局承诺资料齐全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交易与产权状况告知书》,开发公司凭此告知书到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开发公司联系人:吕浩珍;联系电话:15283328334。)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此复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05月25日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也做不大,这种老赖应该让它倒闭关门。
爱丁堡的土地还在扯皮,而且所谓的赠送面积,有问题,需要补钱。
为什么现在还不能依法办事呢?办事效率特那么低,港籍乐山人的权益如何体现。
为什么现在还不能依法办事呢?办事效率还那么低,港籍乐山人的权益怎样体现。
官腔打的不错。
这种情况多了,能够按合同法律了结才是正解。
企业依法办亊依法经营才能发展
乐山房地产黑幕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