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我叫沈康,是浙江上虞区曹娥街道民丰社区人氏。现在浙江福特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我和我弟沈小江共有一养猪场, 建筑面积1390.8平方米。我弟负责日常打理。
事实与理由:
我要投诉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区违规强拆我的养猪场一事。
事情是这样的,90年代初期,我父母(当时还是农民,2000年左右成农转非) 黄砂运输出事故后无事可做,因没什么文化,刚好那时政策鼓励大力发展养殖业。我父亲在证得村委同意在凤凰山脚下自家的承包地盖起了猪舍,搞起了养殖。当时收人有了保障,安安稳稳地到了2000年前后,曹娥街道(不知当时是街道还是镇)和村委找到我父亲说猪舍要拆迁,说那地块要建造旅游区(即后来的大象公园) ,刚开始我父亲是不同意的,毕竟那是我家全部生活来源。后来街道和村委多次和我父亲沟通,最后达成共识如下: 按当时价值赔偿当时的猪舍,异地安置到梁湖我们村的承包地块,允许我们扩大发展,拆下来的建材以及所养畜禽由拆迁方负责运送到梁湖新建地,村里提供地基需填的塘渣,免费供应运费自负。对当时的处理结果我们还是挺满意的。后来我父亲去要批复文件,当时村委说这个事情街道和村委都知道的,放心好了。我和其它一起安置的也去跟村委要过,也是这个答复。
时间到了2015年4月, 村里通知我们去一下, 去了村里说我们的猪舍要拆了, 原因是五水共治。那我就问, 怎么个处理?当时村长给我看了份文件, 是处理违障建筑的,说这是上头发下来的,按上面写的签掉, 建筑物40元/平方米,畜禽按补助标准(后附补助标)可赔偿,不签按违障强拆。我当时就提出, 我们是拆迁安置的, 不是违建, 不同的情况要不同对待,我们现有的建筑按现在的物价建造成本也要80-90万, 赔我5万6千我不同意。
过了几天我连同当时一样情况安置的三家一同去了曹娥街道,并把情况同当时的分管领导周建波说了,周把这件事汇报了范主仼,得到的答复是街道不会因为我们的情况特殊而开口子,意思是我们不签还是要强拆。我当时说了,我不是不让你们拆,而是赔偿要合理,况且当时我也积极地把所养畜禽不计成本的全部卖空了。过后就一直僵持着。时不时街道所属人员打电话来说不签要强拆, 强拆一分没得赔。村长也叫我们去了几次说先拆,街道主仼答应他会给我们甜头的,我当时问他怎么个甜法,村长也不说。我当时表态, 如不先谈好价格,我是不会签的,他说不签市政府会出面强拆,一分没得赔。再后来就是村委的几个委员要么电话, 要么见面说什么时候要来强拆, 什么时候要来强拆... 搞得我们整天提心吊胆的。我们也多次向街道和村委反映,要么按价值赔偿,要么再安置,可一直没得到正面的答复,也没有一次正正规规的几方坐下来谈这个事!
直到今天2015年8月12日上午10点,在曹娥街道人员的带领下,事先没有通知我们,并在我们要求出具强拆单的前提下,没有出具仼何手续,在大量城管人员和联防人员的强行执法,伤我方人员三名终于强拆了我们的猪场。我试问对方,你们的程序是否合法。
我就不明白15年前地方政府把我们从凤凰山脚安置到梁湖承包地,15年后却按违障把我们的猪场强拆了,是当地政府不讲诚信, 是官僚作风; 还是我们错了,如果是违障那么当初就不该把我们安置到那儿去,如果不违障就不能强拆, 至少要跟我们坐下来谈好。现在这种情况我的损失谁来补,我们当初建那个场借了好多钱, 银行还有贷款。所以我只能向上级领导反应这事。帮我协调处理这件事。盼尽快回复!
跟我一样情况的还有一户,叫叶明兔。
此致!
国家政策可以相信,也不可以完全信,政策在变嘛!而街道(镇村)工作人员的话可信么?完全不能信!有时等同于放屁!哪怕是白纸黑字写了,去跟街道(镇村)工作人员论理也要打折扣的,因为我们的国度离真正的“民主”实在太遥远了!
又是临时工干的吗
共产党的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