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故宅戒珠寺大殿被基本拆除”事件来龙去脉


本网讯 位于绍兴书圣故里历史街区的“戒珠寺”相传因王羲之舍宅为寺而得名,如今却因为其大殿竟突然被基本拆除而引发关注,对此事的来龙去脉本网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戒珠寺(也有称“王羲之故宅戒珠寺”)为清代建筑,民国时期进行大修。1961年由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绍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绍兴市政府决定,戒珠寺由市文物部门划归市宗教部门管理。
2013年3月19日,戒珠寺向绍兴市文物管理局递呈了《有关要求进行王羲之故居维修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王羲之故宅维修方案》。《方案》中明确大殿建筑仅整理瓦片、粉刷墙面等内容。绍兴市文物管理局于2013年4月8日以绍文物〔2013〕16号作出《有关<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王羲之故宅维修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该《方案》。
2015年3月初,有群众向绍兴市文物管理局反映戒珠寺将拆除大殿的设想。市文物局随即派工作人员以巡查的形式前去勘查,同时向戒珠寺负责维修人员通报群众反映,明确告知戒珠寺大殿不得拆除重建,如果需要维修文物建筑必须按程序报文物部门批准。为慎重起见,市文物局执法人员还填写了《不可移动文物执法巡查日志》并请戒珠寺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然而签了字,戒珠寺的维修工程还是开始了大规模施工……
2015年5月9日下午4时许,市文物局再次接到有关戒珠寺的群众举报,相关举报人称:戒珠寺已经将寺内大殿全部拆除。而市文物局立即派出三位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勘查,结果发现戒珠寺大殿整个建筑已被基本拆除,仅剩26支石柱。市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停止施工,等候调查处理。5月10日上午,市文物局又派员向戒珠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与《协助调查函》,同时对戒珠寺有关人员展开调查。
从调查取证情况看,这是一起擅自拆除绍兴市文保单位建筑的事件,给文物建筑造成了损害。目前市文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责成戒珠寺:一、依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已经拆除的大殿履行报批手续,修旧如旧,抓紧恢复原貌。二、维修文物建筑,应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施工。
据悉,对此次擅自拆除文保单位建筑事件,市文物局将根据调查的事实,对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予以处理。
■新闻链接:“戒珠寺”之由来
相传王羲之有两样喜好,一是爱鹅,一是癖珠。王羲之为了让十指灵活有力,增加书写的气势,他常携带一颗晶莹剔透、珠润玉圆的明珠,不时握在手掌中,来回摩挲。一天,一位僧人前来造访,王羲之随手将明珠放在桌上,与这位僧友叙谈。其间,又有人来见王羲之,王请僧人稍候,出去会另一客人。
回来后,桌上的珠子却不见了,王羲之就怀疑是这位尘外之人欲心未净,虽不便明言,但脸上流露出鄙夷之色。僧人见状,顿感冤屈,却有口难辩,只好怏怏而去……这位僧人无端遭此不白之冤,伤心过度,竟然茶饭不思,没多久就以“坐化”为名,不吃东西饿死了。没想到,王羲之家中的一只大白鹅突然也病怏怏地不吃不喝,没几天死了。家人感到奇怪,剖开鹅的肚肠,竟发现了那颗明珠。
原来那天大白鹅误把明珠当饲料吞进肚里了。王羲之非常难过,深感自己错怪了那位僧友,悔恨交加。自此他戒绝了玩珠之癖,为了纪念这位清白的僧人,于是就把整座住宅和田园的山林一并捐给了佛门建寺庙,并亲笔为寺庙题写横匾“戒珠寺”,悬挂门上,用来悼念僧人也告诫自己。
来源: 绍兴网 作者: 本网记者 编辑: 俞朝盈
昨天看到了新闻,估计是修缮,却搞成阳奉阴违的糊弄人,
公安检察部门须调查介入,如果把文物先拆除再所谓“修旧如旧”,水膏药一贴,违法犯罪的成本很低,将起到恶劣的示范作用。不听劝阻执意大拆大建,是否有经济利益在里面作怪?
这个事,文物局、宗教局、公安检察院都不能缺位。
不秃不奸,不毒不秃。自古就没有几个是真和尚
三公说得对,和尚虽然罪不可赦,管理部门也难辞其疚
和尚头上无毛-------难抓!
前头一个乱子………后头一个屁股,无法无天?
整个看下来,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市文物局想撇开关系。弱弱地问一句,被拆已成事实,这关系如何撇得清!
和沿与官勾搭不成?
一、依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已经拆除的大殿履行报批手续,修旧如旧,抓紧恢复原貌。——————抓紧,没有明确期限,不痛不痒的决定,做给谁看?
二、维修文物建筑,应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施工。————因有工程资质企业没能参与其中,才有消息向外泄露?
修缮能说成拆光??
政府无能。
呵呵,关键在于人心
大殿“被基本拆除”还能“修旧如旧”?我等拭目以待。
管理部门更是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