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江南路21号,该店经营期间将未经处理的油烟直接对外排放,时间:10:00-11:30,16:30-17:30,此情况已持续7-8个月,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王先生: 你好,你于2017年01月03日向温岭市信访局反映“新河镇江南路21号面馆经营期间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此情况已有7-8个月,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我镇组织三产办、工商、多城同创等部门于1月4日下午对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其确实存在油烟直排现象,并涉及无证经营,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整顿,待整改验收合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能继续经营。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01月04日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