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的反映后,潇湘豪庭小区施工方一直无视环保局的通告,从2016年起每天从早上7点不到开始施工,一直到半夜1、2点,视国家法律为虚设,噪音污染十分严重,严重干扰了我们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不解决,为了美好生活环境投诉不止,必要时向省级环保和湖南都市一时间反映,扩大影响!
您反映的《潇湘豪庭二期建设项目深夜施工扰民长达1年多!!每天施工到深夜1、2点,多次反映无果!!》一帖,我局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潇湘豪庭二期总建筑面积为23000平方米,2016年9月开始施工,土方工程为3个月,期间偶尔存在施工到夜间23时的情况。现正在建设地下室(共两层),其底板、柱基、承台、基础梁混凝土浇筑量较大,需要连续施工。连续浇灌前进行了公示,但未向有关部门申请。
我局2017年3月17日对潇湘豪庭二期施工方濮阳市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不得夜间施工(22时至6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今后,我局将加强监管,要求该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噪声污染,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的相关手续,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做到施工不扰民。
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