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患有膀胱恶性肿瘤、心脏病、高血压,于今年5月住院治疗出院。现需要办理病种,请问:
1、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可以指定几家医疗机构,可以同时申报以上三种疾病吗?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有何规定?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如何就诊及报销?
谢谢!
1、您好,办理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冠心病和高血压)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1、社会保障卡;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3、《莆田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审批表》1式2份;4、出院小结和病理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内可指定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同时申报三种疾病门诊特殊病种;
3、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小于或等于2000元时,符合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报销不受医疗机构等级限制,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一致。
具体经办事项请咨询莆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部,电话:0594-2696671。
感谢您对莆田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莆田市医保局
2017年5月31日
(莆田市财政局于 2017-5-31 11: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