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判的合理吗?考生篡改4人高考志愿获刑 ,被告母亲跪地求原谅


10月25日15时,山东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陈某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被告陈某最终被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按照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被告陈某在2017年3月9日就可以被刑满释放。”图为陈某母亲跪求受害人家属原谅。
8月5日,陈某因为涉嫌篡改四名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被单县警方拘留。经警方审讯,陈某供认不讳。10月17日,本案开审之后,被告陈某在庭上以念悔过书的形式希望能得到被篡改志愿的四位同学以及家人的原谅。
这四位已经到被篡改后高校就读的四位学生均表示,无法原谅被告陈某的这一行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案中四位被篡改志愿的学生,都已经在被篡改后的志愿高校就读。
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田润、朱伟、徐海的家长都认为判得太轻,无法接受,田润的姑姑田敏霞情绪激动地说,“才七个月,我觉得太不公平了。他(陈某)改的不是我家孩子的高考志愿,他改的是我家孩子的命运。”而根据最终的刑事判决书写道,“被告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楼主看个这个新闻
震惊万分!
改了4个同学的志愿,然后(=@__@=)那四个同学都只能接受这突如其来被安排好的命运!
7个月的牢狱换4个人大学的一次命运转折
你们觉得呢?
法院判的合理吗?
看到有人说教育局应该通融
教育局应该为特殊情况开先例吗?

他干嘛干这事 要改也是该自己的就好了呀
为啥不告教育局?这系统那么容易被黑
教育局死了吗,妈的这种情况就该判篡改志愿无效,按照分数和原志愿入学就读
这就叫损人不利己,判七个月太轻了

判轻了,7年差不多!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还有脸求原谅?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要是我,就绝不原谅!
还有为什么要通融?他有什么理由请求通融?他是未成年吗?他是无意的吗?他有苦衷吗?他难道不知道这么做会对同学造成多严重的后果吗?不是每件事都可以通融的。犯罪就是犯罪,人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自毁前途,自作孽不可活,7个月判得不冤。
这种地方的法院会这样判,所以会培养出这类人来的
判少了!他用啥本事篡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