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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父亲已经年满六十了,当了九年的兵,退伍后在乡下当农民。最近听说可以用兵龄接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我们再给他缴六年的保险金我父亲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请问是否真的有这个政策?这个政策是全国性的吗?
经咨询民政部门,是有这个相关的政策,首先需要去武装部复印入伍证明和退伍证明,然后到社保局去办相应的手续,是可以抵扣当兵那几年的养老保险的。但具体的可能各区县执行标准不一定相同,建议你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负责优抚的办公室,详细进行咨询。你当兵前是农村户口还是退休后转成的农村户口,这些我们也不清楚,所以还得麻烦你自己去咨询了。总之是有这个政策的,祝你办理顺利!
社保局回复:
市民:
您好!
来信收悉,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根据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规定书面回复如下:
转业、退役军人自谋职业,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来信知悉,你的父亲尽管有九年军龄,但已退伍回乡,属于农业户口,且已年满六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文第七条规定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831-8206112。
宜宾市社会保险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