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隐瞒32年的林木林地还未收回,公理何在?
此事发生在湖南省桑植县细砂坪乡,云合村上茅坡组村民22户共80-100余人,在云合村原有一个茅坡林场,1964年此林场负责人廖明斋,上茅坡组村民22户的林木林地原被茅坡林场经营管理,面积约400亩,山林及荒地,到70年后期,由于此茅坡林场在经营管理不善之中被拆散,此茅坡林场原占各村的山林地已退回,到83年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后,上茅坡组村民根本不知道此林场已退回山林地之因素,现一直被廖明斋、廖赐茂、彭未年三户强行霸占32年了,此三户原在2010年已办理了林权证,多年来上茅坡组村民原在2009年将此事反映到细砂坪乡政府,可置之不理,一拖再拖,没有明确的答复,上茅坡组村民的400亩面积被三户所分,各占1/3面积,每年的各种补贴都由三户所领,400亩面积的成材林却被三户所砍所卖,此三户不属于上茅坡组民,廖明斋系云合村洞坎组人,廖赐茂系麻阳台组人,彭未年系毛坡村五组人,此三户为什么会侵占到上茅坡组人的山林地,其因内幕不详,上茅坡组村民以为:茅坡林场占用上茅坡组的山林地未退回,所以一直没在意,被此三户瓜分侵占多年,享受了400亩面积各种补贴,更严重的是此三户却非法办理了林权证,作为桑植县林业局办证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敷衍了事,便给此三户办理了林权证,其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上茅坡组全体组民的合法权益未受到法律的保护,财产受到了侵害,此三户侵占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森林法》及《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规章。以上实事求是告之此情,恳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落实并解决处理此事,另恳请新闻网络媒体,为民伸张正义,依法监督,揭露事实真相,并给予上茅坡组民的一个公道。
上茅坡组全体22户村民代表:卢永国 余元佳
2015年12月15日
细砂坪乡党政办: 细砂坪乡政府自接到网络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帖中所讲的部分情况和我们调查的情况基本一致,当年集体年代集山建茅坡林场,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林场难以维持,导致解散。
我们调查后了解到,林场解散时林场有职工三人(即帖中所说的廖明斋、廖赐茂、彭未年),当时属乡镇企业站管理,所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放到户时,廖赐茂、彭未年所在村组均没有给他们承包经营村组土地,导致在林场解散后,为解决职工的生活生存问题,将乡办林场的部分山林按三户的承包人口划分给了他们。
2012年细砂坪乡人民政府已做出信访答复意见并将情况汇报县林业部门,请求给予帮助解决,但我们与农户多次沟通协调,无法达成共识。
我们一定会以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尊重事实,结合当前政策与行业主管部门搞好衔接,一起尽快解决。 2015-12-20 13: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