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续交问题

本来户籍原属白沙,在白沙交农保,现在户口迁至涵江飞旋唐宁湾所在地,请问,白沙那边农保没办法缴纳,我该如何续交医保?谢谢
林强先生:
   你好!我局于2016年2月23日收到区效能办转来的标题为“农保续交问题”的咨询件(诉求编号:PT16022100045)该件我局收悉,转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处理,现对你回复如下:
一、我局主管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户籍、城镇户籍的老年人、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因此你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原新农合保险不能接续城镇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保重新建立账户缴纳医保费用。如你想继续参加新农合医保,具体问题可向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心或卫计部门咨询。
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至2016年2月底,缴费结束后不再予以补缴。参保缴费业务程序:新、旧参保居民携带户口簿,在申报缴费期限内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欢迎居民来我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地址:涵江区国欢镇东路655号涵江区行政服中心三楼,咨询电话:3586922(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2-24 09: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