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领导:您好!我是城南缇香名邸业主,我们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小区业主缴纳的3000元装修押金,同时收取装修管理费300元,装修完毕后,要求对方退还这个装修押金,对方不同意退还,且说要等到一年之后才能退这笔钱,众所周知,装修押金是为了装修管理,我们目前装修已经结束,对方的要求属于无理!希望市场监管局对该事进行监督!谢谢!
匿名:您好,您反映的缇香名邸小区物业公司不退还装修押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您所述内容,物业公司不退还装修押金行为请向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