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地点:杭州市人才市场(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会展中心)。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 日(星期日)9:00开始。
3.招聘对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的研究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
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考核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前,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将在同职位面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改报其他招聘单位并签约的人员不再参加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 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职业发展与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次年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具体咨询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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