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提供结算发票吗?

请问农村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否一定要提供结算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可否用收据替代?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的经营活动的法定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收据不能替代结算发票。 结算发票指合法建房完成后,施工单位出具给建房人建房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的发票。以自建房为事由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无结算发票,可以用建房时购买材料的发票代替,但必须有事实依据证实该发票是用于该房屋自建。2017-01-09 1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