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曾是眉山中科兴业会计,现在已经辞职。但是在职时公司股东之一的老总叫他用信用卡支付了买空调的钱,说第二天还他,从8月份拖到现在12月,每次都说等几天或者下周。老板有车有房有别墅,4000多元钱员工垫付了还给员工也是理所应当的呀,每次打电话都采取拖延战术,实在没法了,希望有关部门调解一下此事吧,这一个月的工资,上有父母,下有小孩,实在也是很需要这些钱。谢谢。
您好,留言已收悉。12月2日下午与反映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向其耐心作了政策解释,由于反映的是公司老总与下属员工之间的借贷问题,不属劳动监察受理的范畴,建议反映人再次与其公司老总协商,最后若协商不好可向当地法院依法起诉。
201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