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礼让斑马线认定原则 谁先过谁后过


礼让斑马线,展现市民的文明素质、反映社会的文明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
近段时间以来,太原市严厉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象,引起广大市民对规范出行的重视。日常生活工作外出,行人司机如何通过斑马线?究竟谁先过谁后过?这里有正确答案告诉您:
一个定义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行为。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两种类型
司机驾驶机动车通过斑马线,会遇到两种不同类型:
1、遇到机动车允许通行而行人禁止通行的(即信号灯管控路口,对司机显示绿灯放行车辆、对行人显示红灯不许通过时)的,机动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应减速通过。
2、机动车、行人均允许通行的(即斑马线没有信号灯)司机应当停车,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先通过。
三种情形
问题马上又来了,司机驾驶机动车经过路口,此刻遇行人正通过斑马线时,如何认定为“未停车让行”呢?
交警对3种不同情形,分别有各自的认定原则:
1、未划分道路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应当双向停车让行。
2、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的,两条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3、同方向有三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行人所对应车道和前方相邻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行人通过所对应的车道后,机动车可以从行人后方通行。
提醒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在确保不闯红灯的前提下,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自身安全。
(太原数字城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