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借钱未还影响朋友感情 诉至法院调解把情续


日前,九江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王某于2016年12月31日前归还所欠原告陶某的30000元借款。
原告陶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6月份,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陶某借款30000元,原告陶某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王某支付了借款,被告王某当场向原告陶某出具了借条。后来,原告陶某多次找被告王某催讨借款,被告王某因经济困难,一直未偿还该借款。朋友之间因借款差点大打出手,原告 陶某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归还借款。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被告的朋友关系,就单独做了原、被告的工作,原、被告双方念在朋友之情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陶某借款30000元。
法官提醒,借钱容易还钱难,朋友之间借钱需谨慎。
(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