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公安局不依法行政、出警滥用权利致人骨折

湖南省永顺县政府、公安局不依法行政、出警滥用职权、欺压弱势群体、造成老年妇女骨折受伤的血 泪 控 诉
案情经过:
大汉开发商在我家木房子和邻居向发富的房屋面前距离7米,要安装两台变压器,严重影响了我们两家的房屋生命安全、日常生活、神龛香火的民间习俗。不但我两家不同意,因我街老人、儿童多,顾虑安全,附近群众都反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强行安装。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大汉开发商请灵溪镇政府人员将我老伴向珍兰、一个年近65岁的老年妇女、身患严重的心脏病人、暴力致使向珍兰手脚皮肤受伤,他们才罢手离去。
事情过去7天,在2014年11月18日的下午,永顺县公安局向才官副局长,带来很多警察,加上政府大小官员和开发商突然来了一百多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向珍兰包围(此时向珍兰正在变压器基架上晒太阳),向才官副局长严厉喝斥我街百姓群众不准用手机拍照,并拉了很长的警戒线不许百姓进出。警察们将向珍兰七手八脚从基架上抬出小区到车路,用力扔进警车,造成她腰椎骨折两根(注:停放警车的地方,没有视频)。警察们在警车上对她强按手脚,尤其一个女警察,用力扭她手腕,并按“猪蹄”,使她痛失感觉,女警心狠手辣,趁此执法之机,使向珍兰失去了一枚金戒子。就这样,向珍兰被警车拉到离现场较远的城南派出所拘押、审问(注:我街属于城中派出所管辖,根本不属于城南管辖),审讯室安排在地下室,警察们根本不顾向珍兰骨折疼痛,认为她是假装的,并威胁要将她戴脚链手铐。在审问过程中,审问了很多与案件无关的话题,想抓其它辫子,真是岂有此理!尤其在审讯过程中,向珍兰提出要上厕所,警察 态度蛮横,坚决不允,迫使她就在审讯室,强忍骨折痛苦,艰难地解手。请问警察同志们:你们有不有母亲?是不是母亲所生?你们的母亲如受到非人的待遇、受到人格侮辱,你们有何感想?你们的基本道德何在?良心何忍?(注:不知地下审讯室有不有视频录像?)
审讯结束:警察们仍不考虑她的骨折伤痛,又将她抬上警车,从城南拉到城北拘留所,打算实行关押。但公安拘留所的同志看向珍兰是一个老年妇女,加上骨折伤痛呻吟,不敢收监。如果死在狱中,会给拘留所带来麻烦。这种情况,他们争论了很久时间,无奈,才将向珍兰送进县医院检查伤情。确诊: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横突骨折,医院提出住院治疗。
邻居向发富也闻讯赶到现场,阻拦安装变压器,也被警察们抬走,放进另一辆警车。同样拉到城南派出所审讯,他的手机卡也被没收,之后送进城北拘留所收监。也就在当天下午,开发商强行安装了两台变压器。
以上就是2014年“11.18”案件简要经过。向珍兰犯了什么罪?为什么县政府命令公安局出警伤人?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是百姓维权行为?还是阻拦堵工?无论怎样,公安警察、政府官员、开发商共一百多人,对付一个老年妇女,在永顺县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正因为如此,永顺县城人民群众舆论大哗:“政府官员有权,开发商有钱,百姓只能挨整。”
我的理由:
1、政府不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在2014年10月,我曾经去灵溪镇和县信访局分别信访,反映我街留放消防通道和不能安装变压器,要求开发商另选择小区的南方、西方、北方无百姓居民居住区的地方安装变压器(注:南、西、北三个方向在开发商修建小区之前,居民房子都被动员拆迁,唯独东方没有拆迁,包括我家),在11月6日,灵溪镇政府、电力公司、公安消防大队共三家联合下达了一份:“信访答复意见书”,不同意我的信访请求。在“信访答复意见书”的最后写着:“你如不服答复意见,可以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按限期30天计算,应在2014年12月6日30日期满。但是他们在2014年11月11日,18日就强行野蛮安放变压器,致使向珍兰两次受伤。百姓除了信访之外,别无他法,只有阻拦。30日申诉期未满,阻拦并非无理。
再者,在“信访答复意见书”里是三家单位联合下达。除了灵溪镇政府盖了公章,而电力公司,公安消防大队都不签字盖章,使我家及变压器附近的百姓对安全更加迷惑。年长月久,环保,辐射,噪音,走火,闪电雷击,地震,冰冻,雪霜,强电场,小孩触摸等,对我家木房和人身安全能否保证?我曾要求政府、开发商给我们出示电力公司、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等相关技术部门的正规鉴定相关文书。但政府、开发商不给。加上我县安装变压器的其他地方,并非没有出过事故。这也是向珍兰、向发富阻拦的重要原因和理由。是一种维权行为。
2、公安局大批出警滥用职权。
我和向珍兰、向发富是当事人。与大汉开发商的放变压器的纠纷,纯属民事纠纷。但政府不是采取司法部门调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定。而是听信开发商一面之词,下级政府个别官员的片面反映。对我们当事人及我街百姓群众不调查询问,不理睬,难道百姓就没有真理?真是官贵民贱!而县政府采取高压政策,出动大批警察、抓人、威胁、审讯、关押等越权行为。迫使百姓就范。县政府命令公安局出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变压器安上去?还是抓个典型?吓唬人民群众?
再者,2014年11月11日——11月18日,事隔7天,在这7天时间内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安放变压器地点不换的最后决定。至少在突然袭击之前一个小时,派人到我家打个招呼,或者对向珍兰提出“警告”,再不能阻拦,否则关押。如果工作对百姓做到位了,也不会造成“11.18”恶劣事件。由此可见,这是政府官员和公安局蓄意策划的一桩案件。
大汉开发商在我街对面修建府正家园商品房已经几年,我们从来不干涉。除了他们在我街路旁安变压器,在申诉期间内我们维权之外,其他无一点违法行为。开发商是强者,我们是弱者,难道民事纠纷在申诉期间可以出警吗?扶持强者,打击弱势群体应该吗?
3、其他理由:
湘西永顺民俗,家家都有神龛香火的历史传承。这是百姓最崇拜的地方。神龛香火的堂屋对面不能安放异物。大汉开发商同样信奉民俗或迷信,在小区动工前一天,请来道士,烧香烧纸,并杀了一头牛,满地洒血。县政府在修建廉租房时,破土动工那天也请来道士,烧香纸,杀鸡洒血。不论是民俗或是迷信,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也是我们维权行为的一个原因。
大汉开发商如果在修变压器基架之前,尽管在大路旁边,红线之内,但距离我家木房只有7米近的距离,应该给我家打个招呼,作个商量,就不会发生恶劣事件。在2014年11月18日他们强行安上变压器,至2015年2月中旬,变压器通电使用,现变压器使用之后,噪音很大,我们老年人,尤其心脏病、脑梗塞病人,晚上不能安然睡觉。我们正当的维权行为,反被政府、公安倒打一耙,诬说我们堵工。用权力、武力、抓人、审讯、关押等手段欺压百姓,是什么行为?永顺县政府官员们及警察们,如在你们家近距离安装两台变压器,时大时小的噪音,使你们家老人睡不好觉,你们有什么想法?
以上情况,百分之百的实事求是,请求调查。
控诉人:吴恭廉 66岁
地址:湖南省永顺县府正街**号,(原1**号)
电话:13407434238
二零一五年3月 15 日
网友20150401120936:活该!!瞎子和鬼搞! 活该!!瞎子和鬼搞!2015-04-01 12:09:36

网友20150401194935:要守规矩 公安局是依法办事,而你是不按规矩出牌.2015-04-01 19:49:35

网友20150403221626:原来还有这样的doubi 修变压器修道你家的地盘了?
呵呵
活该。真还有这样的doubi,我也是醉了。哈哈2015-04-03 22:16:26

网友20150407085548:要守规矩 修变压器修道你家的地盘了?
呵呵
活该。真还有这样的doubi,我也是醉了。哈哈2015-04-07 08:55:48

时刻网友1438997262656:回复:永顺县公安局不依法行政、出警滥用权利致人骨折 正在变压器上面晒太阳,我醉了。想把自己的无赖的行为修饰一下,但是修饰得太搞笑了。2015-08-08 09: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