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疑问和合理性


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资阳市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仔细拜读之后发现很多疑问,1、表面看似单位缴费比例由7.5%降至7%,但单位部分划至个人账户的比例在原基础上在职的各降了5%,退休的降了30%;2、各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较前相应降低;3、缴费年限男最低25年,女20年,且在本地最低缴10年;视同缴费年限的(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前的)企业原大病医疗2年折合1年,军人。试问,我们资阳市的经济呈负增长了吗?在党中央大力推进医疗制度改革,切实加强落实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问题的今天,我们这个试行办法是与中央背道而驰?不讨论所谓每年下发的全市人均工资的真实性,只说钱交多了,相应个人账户少了,报销比例低了,这符合中央提出来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吗?视同缴费年限,企业、军队都算,机关事业单位为什么不算,虽然都是国家财政支出,但无疑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既然是试行,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就应该及时纠正,医保政策关乎每一个参保人员和他们的家庭,希望领导们于公于私都要慎重对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不要做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官老爷,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这个道理相信你们更懂。
这样重大的牵扯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怎么会这样草率出台,特别是退休时的交费年限—下就提高整整十年,完全没有梯度递增,比如一个同时参加工作15年的人,—个年前退一个年后退,年后退的人要多补交10年的医保,这个政策严重不合理,还有职工反返部份大幅减少,纯碎是与民争利.
政策确实不合理,医保也算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政府不能拿来当生意做啊,老百姓也苦啊~~
没看到文件,没有发言权。不过我相信任何一级政府都没有胆量在中央一再强调保障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做以降低缴费标准之名行降低百姓待遇之实的事情。这不明摆着把自己赶下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