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关大院进行改造建设,是否需经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对油城六路原茂名中院住宅小区内办公楼房的改造工程目前仍在进行当中,据了解,改造后的正副两处办公楼将分别由茂名市经信局及市委巡查组管理使用。
筹建至今,关于这个小区内道路通行及公共用地的管理使用问题一直传言纷飞,最近又听说这些单位计划实施建围墙、改门口、划车位等措施,甚至对于居民原来使用的公共杂物房也改为专用车库。我作为小区的其中一名业主,通过对其他部分业主意见的收集整理,籍此发帖请教下在线的网友们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几个问题,即:对于这类机关大院进行改造建设,是否需经法定的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需要征集大院内其他居民的意见?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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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出来后才能定夺。
其他居民有没有明确的物权?
全部都有产权证明的,部分甚至已经转了两三手

不经过批准应该都不能重新装修吧
那个有产权的是你们住的房子吧,那个公共房间产权应该还是属于单位的,只不过是以前免费给职工用吧,现在大多数住户都不是本单位了,可能就回收自用,特别是换单位了
一般机关单位宿舍除了房屋产权,其他一切基本都是单位的!有些连楼梯公摊面积都是单位的。
划拨土地就别想咁多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