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的交警、城管,你们执法也能再人性化点吗?

前几天,媒体上报道了,丽水治堵工作获得了省领导的肯定的新闻,作为丽水一份子,本人也对交警及有关部门付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交通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分离、左转弯提前等有关的硬件和软件都进行了改造等等,路面执勤力度加大,我想,有关部门做的努力,丽水交通拥堵状况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这也是广大丽水人有目共睹的。 在奉承完之后,我想讲点亲身体验给丽水的交警以及城管(涉及人行道等停车罚款)看一看。 前几天,我又收到了车子在西城广场路边违法停车被拍照的短信通知,同时,也收到了我已经有四次违章未处理的短信。我上网查了下,四次中有3次是违法违章停车,如图 。我仔细想了下,西城广场这次乱停车,算是活该,因为学院路北面的两侧就是允许停车的地方,而我贪图一时方便,停在的西城广场正面对面的边路,但当时有这么个细节,交警来了,准备拍照,刚好被我一个同款式车子的车友看到,他马上给我打了电话,我接到电话后,放下筷子(正在西城里面吃饭)就跑出来看,交警已经拍好了。 而另外的两次,明知很可能会被拍,但是以为要在附近办事,又遇确实没地方停车,存在侥幸停车的心理,这个我想,很多市民也常常会有这样的体会——开车去办事,发现路边没画停车位或者车位满了,迫于无奈,侥幸停车被拍的经历。 下面说下外地,昨天,一位温州的同学在微信上炫耀她的好运气——人行道停车,竟然没被罚款。内容大致是,城管发现她乱停车,先发了条温馨提示短信,她收到后,马上去开走了车子,避免了被处罚。如图 对比自己和同学的遭遇,我想向交警和城管提点不成熟的建议: 丽水的交警、城管发现违停车子,一般都是叫几下,如果车主不在附近或者没听到,基本就是拍照开罚单了,或者就直接开罚单(我有目睹,并非乱说)。虽然说重罚一定程度上能让那些乱停车这受到教训,但是并没根本解决问题,丽水那些确实拥挤的街道上,车主在想停又没位置的情况下,还是会冒着被罚的危险继续停的(当然,乱停车严重阻碍通行、占用公交车位等行为还是要倡导严罚的)。这种后果不外乎,车主被罚钱,交警(财政)多收钱,这也自然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产生想法——交警这么勤于拍照,不外乎多完成指标,增加收入,增加补贴而已。 温州龙湾城管与执法局的做法,不是最好的做法,但是丽水的交警也都能很容易的查询到车主的有关联系方式,发现违停车辆后也可通过平台,给对方发条短信,过几分钟再巡查,如车主还是不改正,再拍照罚款,这应该是可以操作的,也定能获得广大市民的认可、支持、称赞,何况本身都在提倡人性化执法嘛。 可能外地或者我们丽水的交警、城管有更好的做法正在酝酿,但我想,他们的做法绝对值得丽水的交警、城管思考与学习。 另外恳求下,我只是提个建议,交警大人可千万别把我的车牌曝光,报复我啊!!!!
丽水市公安局回复 2013-08-29 17:16 你好!有些车主为了自己的方便而随意停车,觉得临时停一下对道路交通影响不大。我们从交通指挥中心对非机动车通行流量监控数据可以看到:在平峰时段,市区重点路段平均每分钟有40—50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行驶,如果是高峰时段,非机动车的流量还会大幅增加。这说明了市区道路非机动车的流量是很大的。但是由于一些车辆违法停车(或者在路口违停上下客),造成非机动车进不了非机动车道,使得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通行,这样就给非机动车驾驶人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其他机动车的通行。 针对临时违法停车行为,我们现场交警发现后,会通过鸣警笛或喊话提醒车主将车辆驶离,没有立刻驶离的一律予以拍照,对一些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安排拖车拖离现场。为了城市交通的安全畅通,我们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只顾自己的一时便利,而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做到文明停车、文明行车。 另外关于一些网民发布“交警这么勤于拍照,不外乎多完成指标,增加收入,增加补贴而已”等不负责任的言论。在这里我们再次声明,市交警支队所有民警、协警的工资由省、市两级财政全额保障,并严格执行阳光工资制度。所有罚款全额上交国库,没有一分钱的返回,更不会与个人有利益挂钩。因此,我们绝不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去罚款。在现阶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罚仍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的是让大家更好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前几天,媒体上报道了,丽水治堵工作获得了省领导的肯定的新闻,作为丽水一份子,本人也对交警及有关部门付出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交通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分离、左转弯提前等有关的硬件和软件都进行了改造等等,路面执勤力度加大,我想,有关部门做的努力,丽水交通拥堵状况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这也是广大丽水人有目共睹的。 在奉承完之后,我想讲点亲身体验给丽水的交警以及城管(涉及人行道等停车罚款)看一看。 前几天,我又收到了车子在西城广场路边违法停车被拍照的短信通知,同时,也收到了我已经有四次违章未处理的短信。我上网查了下,四次中有3次是违法违章停车,如图 。我仔细想了下,西城广场这次乱停车,算是活该,因为学院路北面的两侧就是允许停车的地方,而我贪图一时方便,停在的西城广场正面对面的边路,但当时有这么个细节,交警来了,准备拍照,刚好被我一个同款式车子的车友看到,他马上给我打了电话,我接到电话后,放下筷子(正在西城里面吃饭)就跑出来看,交警已经拍好了。 而另外的两次,明知很可能会被拍,但是以为要在附近办事,又遇确实没地方停车,存在侥幸停车的心理,这个我想,很多市民也常常会有这样的体会——开车去办事,发现路边没画停车位或者车位满了,迫于无奈,侥幸停车被拍的经历。 下面说下外地,昨天,一位温州的同学在微信上炫耀她的好运气——人行道停车,竟然没被罚款。内容大致是,城管发现她乱停车,先发了条温馨提示短信,她收到后,马上去开走了车子,避免了被处罚。如图 对比自己和同学的遭遇,我想向交警和城管提点不成熟的建议: 丽水的交警、城管发现违停车子,一般都是叫几下,如果车主不在附近或者没听到,基本就是拍照开罚单了,或者就直接开罚单(我有目睹,并非乱说)。虽然说重罚一定程度上能让那些乱停车这受到教训,但是并没根本解决问题,丽水那些确实拥挤的街道上,车主在想停又没位置的情况下,还是会冒着被罚的危险继续停的(当然,乱停车严重阻碍通行、占用公交车位等行为还是要倡导严罚的)。这种后果不外乎,车主被罚钱,交警(财政)多收钱,这也自然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产生想法——交警这么勤于拍照,不外乎多完成指标,增加收入,增加补贴而已。 温州龙湾城管与执法局的做法,不是最好的做法,但是丽水的交警也都能很容易的查询到车主的有关联系方式,发现违停车辆后也可通过平台,给对方发条短信,过几分钟再巡查,如车主还是不改正,再拍照罚款,这应该是可以操作的,也定能获得广大市民的认可、支持、称赞,何况本身都在提倡人性化执法嘛。 可能外地或者我们丽水的交警、城管有更好的做法正在酝酿,但我想,他们的做法绝对值得丽水的交警、城管思考与学习。 另外恳求下,我只是提个建议,交警大人可千万别把我的车牌曝光,报复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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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工作太不人性了
这个方法可取
LZ既然违章停车,就接受处罚,大家都一样。上个 月交了1000大洋的罚款后,:'(再也不敢停路边了。现在改骑自行车了。省钱。。。
有的时候,交警开罚单开得确实太快了点
楼主,您好!本网已收悉您的帖文,现已转交相关部门答复、办理。
1000???你真厉害
社会上确实很多声音 都在指责 交警部门罚单开得这么勤快是为了敛财,但是交警部门也肯定是不会承认的。那就是产生了这么一个现状:交警不停的拍照罚款,车主不断的产生怨言,对交警不满,只是敢怒感言,不敢对着干而已。当然,这个过程中,或许让部分车主被罚怕了,规矩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车主违章停车,也不一定就是车主素质差,有时候,往往是迫于现实的无奈,毕竟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这是无可争辩的现实,有方便的不被拍照的停车方法,谁会认为钱多啊? 而交警采取如楼主说的 一样,更加的人性化执法,如温州一样,发现你违停,先告知你,给你一个纠正的机会,不听不改再处罚,这肯能会增加交警的工作量(要将违规情况如车牌号、地点等告知一个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将违停短信发送给车主,还要在过段时间回来巡逻,看看车主纠正了没等),但是也会收到效果,也许也更能收获“鲜花”与掌声,同时,也不一定就不能教育违停车主?
还有超速的啦。现在能不开就不开车。
开车的成本确实高啊
开车污染大,成本高点就将就啊
现在交警叫不都叫直接拍照开单了,其实有的时候往往是十来分钟就办完的事情,但还是被拍照。有次去府前电话交下话费,耳朵立起来听交警的呼叫,结果出来已经开好单子了,现在根本不呼叫啦,以前还警报呼下的。哎,开车的人真心伤不起。
恩恩,顶这个
开车出门,经常是找停车位时间比从家里到目的地的时间还要多很多......
小美眉,真牛
顶。支持交警。虽然被罚过、、、可骑了自行车之后才感觉路上都是机动车,不是开着的就是停着,骑自行车缺乏安全感。本来路窄,行人、非机动车辆都没地方走了。希望一些新建的公共设施能够建些配套的停车场、停车位。
打了个针,才一分多钟?去年买了个表是不是坏了?自己乱停车,活该被拖。
看来楼主还是不知道丽水人的脾气啊。如果再不严管,丽水城市交通永远不可能顺畅。反正交警会人性化通知的,我爱怎么停就怎么停,难道不是吗?
对个别人或少数人的人性化,就是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不公,也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亵渎。中国人就是欠法制精神,不严管,永远记不住。
我觉得也不是绝对!
对个别人或少数人的人性化,就是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不公,也是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亵渎。中国人就是欠法制精神,不严管,永远记不住。 大哥,乱停车的不一定都是坏人和没素质的,有时候往往是无奈啊。开车的也不一定都是富翁啊!
虽然对公安的回复 不是很满意,但对你们的工作态度还是满肯定的,昨天发的帖子,这么快就答复了。本意是希望丽水的公安才能研究一些 更加人性化点的措施, 既然没措施,那也只能是 自己注意点,没办法,你们掌权啊!
还是执法者的问题多点
楼主好样的,顶一个,如果先发条短信通知下,五分钟内不开走再罚也不迟啊,应该人性化点嘛!:lol:lol:lol
这种造谣中伤的事,交警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回答或者使用法律。
对是对的,话也说的不错。关键是规划部门永远跟不上发展的要求(如道路的设计、停车场、菜场的布局等等)。
有些时候去办点事情,要停车,附近又没停车位,确实挺烦恼的,在城里的话,我觉得电瓶车还是不错的选择。:lol

现在丽水公共自行车很方便,建议大家出门办事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