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来电人反映:缙云县新碧街道黄碧街西山卫生院,看病拿中药时不提供药方。市民拿了三个星期的中药,但是不见疗效,且身体越来越不好。市民认为,医院应该要提供药方,不提供是不正规的,询问该行为是否正规合理。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
黄泽元先生:你好!非常感谢您的来电,您反映在“新碧街道新南村卫生室看病,医生不提供处方”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你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按照相关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后,如果患者需要,医疗机构需抄一份处方交给患者。据调查,此次您就诊时并未索要处方。我局已要求该卫生室在以后的诊疗活动中,要主动询问患者,是否需要处方。 据卫生室反馈,11月16日下午已经将您此次就诊的处方提供于你。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经办人:应则贵 联系电话:0578-3136320。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