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法用地20亩,却依然成为村主任自荐候选人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7年3月17日,向省长信箱反映了嵊州市黄泽镇官湖桥村村主任袁国林违建厂房问题。以下是黄泽镇政府答复: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袁国林的厂房占地20.08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左右,是当初市委为鼓励发展个私集聚区时所建。目前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处理意见处置,并将组织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经办人:陈欣伟 联系电话:83500011市委鼓励所建,这样的厂房就不是违建了吗?存在违法建设面积多达20亩,公然违法嵊州市5不准、6不宜选举情形,这样的人竟然还能竞选村主任,镇党委居然把袁国林列为村主任自荐人名单。请纪委、组织部门查处。
你于2017年4月27日,向市长热线反映袁国林有违法厂房,违反嵊州市“五不准”,“ 六不宜”,参加官湖桥村村委选举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该地段位于明溪大桥北侧,前身为明溪阀门厂,于1990年新昌阀门厂向官湖桥村租赁20.18亩土地,发展明溪村经济。2004年转让给云龙机械厂(潘云标),云龙机械厂由于经营亏损,2010年以395万元价格转让给袁国林,袁国林于同年6月14日转给嵊州市万特精密铸件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0万元,2012年4月份又将2100平方米场地租赁给海象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综上所述,袁国林只是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没有搭建厂房,而且该地块是官湖桥村个私集聚区。经办人:薛锦 联系电话:83051513
嵊州市黄泽镇 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