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路东街口,这辆电动车太猖狂,将交警撞翻在地,结果……


昨天那位闯红灯、撞交警乱变道的司机激起了民愤,而今天又出来这么一位:
一男子违法行驶,还不愿接受处罚,撞伤协警,最后小事变大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28日晚上7点多,在中兴路东街口的机动车道上驶来了一辆非机动车,协警上前将他拦了下来,将接受民警的处罚。
就在协警劝阻的过程中,这名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随后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抓住协警衣领进行推搡,推到了脚手架上,最后甚至车子往协警身上撞过去,最后把他撞翻在地。
这名男子的行为造成了协警背部腿部受伤,周边民警看到后立刻将这名男子控制,并移交派出所处理,最后,这名男子因妨害公务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共发生18起违法侵权案件,其中刑事拘留10人。
民警蜀黍战高温冒酷暑,全力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支持!

退一步讲,协警本就没有执法权。为了帮交警完成创收任务也是拼了。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别压得太实了,协敬是不能执法的,拦别人车子本身就违法

本身不存在在明星违法行为,协警似乎也没有拦车的必要吧!总之命是自己的,自己不想要,别人也没有义务帮你留着!

你违法人人可管!

天热消消火,何必呢。

以我的阅历看,这男人绝对是有问题的,一般的百姓市民是不会 那么嚣张的。
多半是个混社会的流氓。

既然自己错了就老老实实罚款,如果是协警进行财务处罚,那你可以拒绝

如果都可以退一步说,汽车可以闯红灯,碰瓷都是合法的。协警字面上本来就是协助交警。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群众都可以见义勇为,出手扭送,协警有什么不可以拦车的,无非罚单由交警开就行了

而且是最低级的小混混

看了LS几位的回帖怪不得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那么肆无忌惮,主要还是群主基础好

到这里来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自觉的人是无论管理者在与不在都一个样的,而那些耍小心眼自以为聪明的人,则完全不同。非要出事去寻后悔药!

老兄那就靠你了,打个12345反应了

你应该是概念没搞清爽。

这叫压迫吗?协警可以从事什么你应该去了解学习一下,纠正你的违法行为保护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叫压迫吗?

能说出压迫的估计也是个垃圾,等到自己闯红灯被撞了就会懂了,现在和他讲不清的

愤青到拘留所会后悔的,有些“冲头”就是这样,在公共场合充“英雄好汉”,一到里面马上托关系,低头求饶。

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还不算明显违法?看来交规扫盲当务之急啊。

呆句一个倷格笔伊想出来个

天气的缘故 怪谁呢

你这是现实中被压迫成什么样子了?

电瓶车乱骑车道,还有闯红灯,应该电瓶车全责,撞死一个,少一祸害,看他爹,他儿子,他孙子还敢乱骑车

撞翻的是协警,题文不符

严肃处理,这种人没有道德,要刑事拘留,给他坐牢

你的想法过时了,现在有新规了

放心,大货车会教育他的,绍兴的交警懒得可以,二环以内,电拼车到处窜,都能逆向上立交桥,可见平时懒政的令人发指,那个什么交通整治年,太讽刺了

平时老爷们只会抓私家车,抓收入,对于无法无天的电瓶车,视而不见,每年撞死的大头都是电瓶车,管好电瓶车,才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根本。

退一万步讲,哪怕是普通老百姓发现违章阻止一下,也公民本分,违法者也不能推搡撞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