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潍坊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0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潍坊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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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潍坊市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整改,以此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各方面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政治巡视的内涵和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市委就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姜异康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潍坊实际。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并明确提出抓好巡视整改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必须从徙木立信、取信于民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从严从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上一轮巡视整改成果结合起来,与搞好市县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见底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整改工作在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了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3个专项小组,并成立了整改任务落实日常协调机构。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对潍坊市巡视“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各专项小组分别成立工作班子,加强调度分析和指导推动,日常协调机构加强沟通和督促,坚持每周一调度,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个人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突出抓好调度、调研和督导,亲自主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推动落实。其他常委同志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加强调度指导和审核把关。市委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督导、一抓到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分工负责,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推动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细化整改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把每个问题的整改都作为“必答题”,对每个问题的整改任务都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努力把存在的问题查深、查全、查透。每项措施落实都明确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确立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到天,持续加压用力,形成了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要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坚持往前赶、争主动,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全力加快整改进程。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项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每周一调度,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搞好对照检查,对整改落实工作再推动再深化。市委常委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起草了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常委同志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2016年11月27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认识、主体责任、工作落实、制度机制、督查问责等方面深刻剖析、追根溯源,确立了常委班子带头抓整改、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持续从严正风肃纪、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常委同志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查摆出的问题,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整改着力点和质量标准有了更准确的把握,为深化整改工作增添了动力。
五是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本着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原则,积极研究治本之策,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治本上见到更大成效。坚持用问题倒逼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好巡视指出问题和与之相关的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制度体系,做到解决一方面的问题,健全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制度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累计新建立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113项,细化和完善制度34项,取消不符合、不适时制度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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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市委担当精神不足、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对一些重大决策的论证不充分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快速路建设。对健康街快速路建设主要抓好三个方面:(1)扎实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回应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关切,统筹考虑各方面诉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2)为快速路开工做好充分准备,着力完善区域道路疏导办法和交通组织方式,科学论证、综合施策,优化快速路施工条件,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交通和群众生活的影响;(3)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坚持各环节协调联动、配套推进、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质量和预期效果。截至2016年底,该项目已先后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可研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建立了现场指挥体系,启动了PPP招标工作,实施了拆迁排障、市政和交通设施改造、绿化苗木迁移、地下管线迁改等准备工作。今年具备施工条件即开工建设,合理工期为24个月。对月河路快速路建设:与健康街快速路建设压茬同步推进,规划设计方案已形成初步成果,经深化完善提交决策后及时做好前期有关工作,推动项目有序实施。在抓好快速路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改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突出抓好方案论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作为重大原则贯穿民主决策全过程,严格落实《市委工作规则》《关于规范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事宜的意见》《关于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在决策调研、方案制定、集体研究等各个环节,进一步严密群众意见汇总分析、听证公示、审查反馈等机制,广泛凝聚民智、充分保障民利,提高决策的群众满意度,真正把好事办好。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风险评估制度化、规范化,起草形成了《潍坊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坚持部门报告有关决策草案一并报告决策风险评估情况,有效防范决策实施中可能引发的问题和风险。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不果断不迅速问题,着力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加大建购职工住房审计问题后续整改力度。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建购职工住房整改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采取领导分工、部门包靠、纪委问责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经过持续加压用力,多措并举,截至2016年底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带头并推动各级干部深入改进工作作风。市委常委班子在工作谋划、部署、推动、检查各个方面都坚持从严从实,引导各级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敢于碰硬、强力攻坚。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牢牢把握省委“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要求,带动和促进各级各部门高点定位、事事争先,努力创造一流业绩。三是对重点难点工作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坚持从细从实,进一步明确抓重点难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强化督导考核的针对性。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任务而影响整体工作的,严肃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关于重要决策抓落实力度不够问题,主要抓好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快理顺市区管理体制。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要求,梳理确立了278项权力调整事项,编制印发了权力事项移交清单,出台了《市级储备地利用管理实施意见》《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市级储备地利用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已理顺到位。在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化市级统筹与发挥各区和街道积极性相统一、加强政府服务管理与完善市民自治机制相统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相统一,深入研究解决制约中心城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相关职责、职权及时调整到位,充分释放市区发展活力,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强化抓落实的纪律要求。市委提出,不折不扣抓落实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践行中央关于狠抓落实的要求,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贯穿工作推进的全过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是完善市级领导班子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全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规范会议活动、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制度,细化运行规则,强化工作协同,增强市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战斗力。四是健全决策落实一线推动和执行效果即时反馈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落实强化调度协调和现场办公,采取专项督查、检查调研、征求民意等方式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强化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工作“三问”“四有”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作为评价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指标,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实行定性评价,对各地基层党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提出推进措施。深入实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基层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突出解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现象,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提示制度,形成了市直部门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抽调精干力量组成8个调研督导组,对118个市直部门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开展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第一批确立了7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深化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将述职评议考核对象扩大到各级国资委党委书记,全面开展市管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支部生活日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选派16782名党支部联系指导员,督促基层规范组织生活,并统一印制《支部生活日记录本》发放到每个支部。加强基层党校建设,在27个市委直属部门、单位党委全部成立机关党校,指导建立县市区直部门党校143个、镇(街)党校150个、社区党校192个。全面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制度,组织2.4万名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8万人次。三是督促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按时换届。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机关党委(总支)所属支部换届备案制度和换届提醒制度,对所属84个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核对梳理、逐项登记,7个超期换届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建立市直部门党组织工作督导制度,对党支部书记缺职、组织生活不正常的予以通报、跟踪整改。四是着力解决“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问题。部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督促转入地基层党委逐人落实回执情况。组织党员亮身份,在农村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党员户牌,已有80.2%的村实行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党员挂牌上岗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共建立党员责任区2.3万个,引导党员明确职责、发挥作用、争当先锋。五是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潍坊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潍坊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落实,深化“建组织、扩覆盖”活动,共新建党组织2774个。完善“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调整理顺党组织关系422个、优化党组织设置2201个,确立第一批市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示范点35个。成立市委“两新”组织工作委员会,分别成立社会组织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在有关部门设立行业、枢纽型党组织,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连续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问题,具体抓好七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市委带头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位一体”责任体系要求,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市区党委6大类19项主体责任、纪委6大类19项监督责任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6大类18项主体责任,形成分工明确的责任链条。二是开展专题约谈。2016年7月中旬至8月初,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问题整改、换届纪律、担当作为四个方面,分别约谈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市几套班子成员;7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129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相继开展专题约谈,强化了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抓管党治党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省委书记姜异康对我市开展专题约谈的做法和成效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对环保、科技、人防等系统性腐败案件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检查纠改。调阅相关部门腐败案件涉案人员材料,对违纪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党纪政纪处分等进行复查,深入分析责任划分、责任追究等具体问题,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相关单位对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剖析原因、深入整改、汲取教训。为推动拒腐防变关口前移,市纪委完善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种类及认定依据(试行)》,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关于诫勉谈话工作的暂行办法》。四是对某职业学院处级干部涉嫌受贿被查办问题启动问责程序。针对去年某职业学院多名干部职工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市纪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3名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予以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纪委也已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该职业学院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深刻剖析系统性腐败问题,制定落实了6项整改措施。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考核台账,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检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每年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跟踪督促整改。对2016年度的重点检查已于今年1月23日全面结束。六是深化述廉述责工作。督促落实《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去年7月份组织12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8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责,指导推动县市区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镇(街)党(工)委书记等向县市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对发现的102个问题落实了整改时限和要求。七是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成立了市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出台了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三轮专项巡察发现的234个重点问题分别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提醒预警536人次,处置问题线索30条。
3.关于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施意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四诺履职”管理,印发村级审计和党务工作督查《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履职行为。去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门对27个镇(街)、135个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正在深入整改有关问题。二是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市、县两级共查处各类案件245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223起,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加大基层信访案件办理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规范市、县、镇三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市级领导每季度接待1次群众来访,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天确定1名县级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镇(街)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对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县市区约谈党委负责人,促进了一批信访复杂矛盾有效化解。四是健全完善“三资”监管等制度。督促审计、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开支审批,规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注重发挥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等重点事项开展拉网式检查,共整改各类事项196项,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4.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分析研究十八大以来我市严明政治纪律工作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不把纪律当纪律、不把规矩当规矩的问题。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巡回举办基层党员优秀代表王金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76场次。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千余场次,组织学习《潍坊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观看《潍水镜鉴》等警示教育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党章党规,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二是抓好干部档案审核。集中整改期间,对470名市管干部、177名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21人出生时间、15人学历学位、24人参加工作时间进行重新认定,对2名科级干部取消换届推荐人选资格,正在研究制定《潍坊市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对档案专项审核发现的问题,已根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全部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5人、诫勉谈话2人、限制提拔使用6人。三是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对44名拟提拔重用人选、列入县市区换届继续提名人选范围的322名县级领导干部、列入县市区换届会议推荐参考名单的109名科级干部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对6名未如实填报人员作出诫勉处理,其中2名被取消提拔重用资格。认真抓好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学习和解读,减少因思想不重视或理解政策不准造成的错报漏报。四是严格问责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及《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和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在处理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转业下岗志愿兵进京集访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中,有164人受到责任追究。
5.关于对上次巡视发现的少数领导干部从事营利活动问题处理不到位、集资入股所得红利未按规定进行清退问题。2014年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对本单位人员所有集资入股的本金作了清退,共清退入股本金225万元,集中整改期间共清退红利324.5万元。
6.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办理情况。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6件问题线索和150件次信访举报(含重复件11件)已全部办结。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隐形变异方面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问题,重点抓好具体事项整改。一是对个别省管干部要求分管部门安排企业为其支付购买礼品费用问题,省委、省纪委已作出处理,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纪委处理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深入剖析,对相关省管干部已处理到位。同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对个别部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加油卡用于走访,并违规使用超标车问题,已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强各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6个管理办法,对财务管理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对刘坚违规占用两部公车,并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大肆索贿问题,已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里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和纪律要求,对车改后市本级保留使用的147辆应急通讯车统一张贴“潍坊公务”标识,对取消的213辆公车分期分批进行拍卖。
2.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未得到根治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推动标本兼治。一是对潍城区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青州市法院违规报销旅游费用问题,已按规定给予潍城区财政局原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4名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全部违规发放资金;给予青州市法院原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5名参与公款旅游的党组成员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28795.5元的旅游费予以收缴。责成潍城区财政局党组、青州市法院党组深刻剖析、完善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规范差旅费管理、公车使用管理、物业费缴纳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和公务消费行为,共清退资金5396万元、封存车辆140辆。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检查力度,重点抽查了16个县市区、8个市直部门和32个街道,对发现的财政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逐项督导,已基本整改到位。四是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工作方案》,整合检查力量开展交叉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市里成立4个联合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抽样审计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责任单位深入查摆、彻底整改。去年,全市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13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公众媒体通报曝光142次,市纪委通报6批30起。
3.关于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新官僚主义,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的新享乐主义等“变异四风”有所滋生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强化整改措施。一是下大气力整治为官不为。研究制定《潍坊市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22种追责情形。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去年共查处164起,处理21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批、65起。二是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将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104名县级干部记三等功。在县市区换届考察中,将干部担当精神作为重点了解的内容。对考核认定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庸懒散浮的干部,区分性质和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早提醒、早教育,加强跟踪管理;对经考核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实施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认定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对10种情形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对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履职中出现的错误,通过适当方式督促改进。四是严肃查处造谣诽谤及诬告陷害行为。坚持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出台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处办法(试行)》,对存在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五种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理,及时为受造谣诽谤及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五是及时纠正考核工作差错。对2015年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出现差错问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及考核责任部门有关人员深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对相关单位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全市进行通报。针对考核数据统计口径、汇总审核、录入计算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016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解释及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工作程序步骤和标准要求,确保“零失误”。
4.关于会议多耗时长、“文山会海”比较突出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整改。一是强化秘书长负责制。加强会议、文件统筹管理和审核把关,不是必须召开的会议或制发的文件一律不开或不发。去年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两办”文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1%。二是严格落实文件配额管理和提前审批制度。对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数量较多的25个市直部门实行配额管理,对其他部门代拟的文件实行提前审批。规范文件制发权限和程序,解决有的市直部门直接向县市区党委、政府行文问题。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不安排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所分管的部门除外),并进一步改进会议组织方式,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的时间抓落实。
5.关于政府性债务规模仍较大、政府融资体制存在一定风险问题,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债务风险管理。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统计,对全市承担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摸清债务规模,评估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制定了《潍坊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化解规划》,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实行“四级”管理,划定债务规模“三条红线”。二是全面压减政府债务率。在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加大债务指标权重,促进政府债务率不断下降。加大政府债务置换力度,鼓励县市区和债务单位采取资产处置、资源置换和自有财力偿债等方式化解部分存量债务,省分配我市的347.8亿元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全面完成。三是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有效资产和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统筹市级国有资本布局,重新整合设立投融资公司,已完成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组建工作。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政府投入的重大工程项目更多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盘活储备土地、行政事业资产等公共资源,实现收益基本覆盖存量债务,有效降低还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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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下步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性矛盾,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市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市委确定,进一步发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专项小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对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的,按计划进度抓紧推进,跟踪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完善规划安排,持续抓好阶段性任务落实;对需要协同配套解决的,加强整体谋划和推动实施,不断深化整改成果。
(一)坚持常委班子带头抓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市委常委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等制度,引导各级干部深刻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常委班子要从严从实带头整改,对班子自身的问题深入整改,对班子应承担的责任勇于担责,对面上存在的问题推动全方位整改。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常委班子成员要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监督推进常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确保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分内职责,以纪律建设为重要抓手,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市委要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推动各项纪律执行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各级干部坚定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着重抓好以“一岗双责”责任制为统领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建设,完善主体责任落实考评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考核追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约谈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问责追究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工作指导、力量配备、资源保障向基层倾斜,努力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紧抓实。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更大力度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经常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抓好常态督导,加强警示教育,夯实主要负责同志从严领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建立激励支持干部勇于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抓好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明换届纪律,加强专项检查和巡回督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驰而不息从严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驰而不息反“四风”、正党风、肃贪腐,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从政表率。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不放,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完善落实财政支出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全面规范财政支出和公务消费行为,强化审计监督,坚决维护各项财经制度的严肃性。坚持不懈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加强重点督导督办,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及时查处“小官贪腐”突出问题,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五)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落实成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从深化改革上研究办法,着重抓好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使各方面体制机制运行更加科学。修订完善授权、用权、制权的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和防范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在治本上见更大成效。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强化党员干部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起来,着力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现代化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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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