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居民改善住房。
我家有6口人,想改善居住环境,希望买大一点的住房。
请问,现在佛山居民购买144方以上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2014年10月,上述三部委发文(《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48号),再次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因此,我市贷款办法规定“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为发放对象,非普通住房(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务住宅等)不予发放贷款。普通住房的标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的规定执行。”即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包括144平方米)的不属普通自住住房,不予发放贷款。
具体内容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查看。
2015-04-16 17: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