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通知没盖章是否真实?

昨天收到通知,我家老屋需要拆掉,写着危房。这通知单上没有盖任何印章,我对此通知有疑问。而且那老房原本是一老台门,有几户是倒掉了,有几户前几个月重新翻倒重建过了。西面一排老房剩下两间我爷爷两兄弟房子没有倒。现在说要统一拆掉西侧一排,而不是整个老台门拆掉。我想问如我们修一下,不拆行不行?爷爷奶奶现在健在,原本是住那里的,这几年因大儿子常年不在家,就住大儿子家。法律有没有规定年纪大了一定要和子女同住?房屋拆除补两百一平方,土地就归村大队所有。这样的话,我们宁可自己修健。我们想保留老房子。不想拆除。
汤帅丽同志:你于2017年9月21日,在网上投诉反映老屋被认定危房问题的信访事项,已于2017年9月25日转至本单位。经我委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经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四明片调查,大屋村村干部与你本人(汤帅丽)已沟通,同意在下月拆除。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特此答复。联系人:吴惠敏 联系电话:83275809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 201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