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头来都是在为难老百姓

买了辆正规进口二手摩托车,竟因为初次上牌时车管所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进口机动车海关核查确认证明书,舟山车管所竟然不让入户上牌。难道你们的规定都是为了难为老百姓的?难道政府部门自己的过错要老百姓来承担?也不想多说,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一下老百姓的感受。希望可以得到答复和解决谢谢
徐佳杰:关于您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的问题,我支队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 2017年4月6日您在办理从江苏昆山购买的二手进口二轮摩托车(苏E4W786)转往我市手续时,因该车缺少《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车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要求,摩托车档案退回昆山车管所。为避免您因摩托车退档带来的不便,我支队工作人员积极与昆山车管所沟通,由昆山车管所跟摩托车原注册地宿迁车管所联系,是否可补打《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但昆山车管所工作人员回复无法补打《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4月20日,由于该摩托车无法补全《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我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只能把该车档案交给您,并耐心说明了退档原因,同时与昆山车管所工作人员阮警官联系,希望他们能及时处理好该摩托车的入档手续以及解答工作,尽量减少因退档给您带来的麻烦。  我支队车管所在处理此退档事项中符合法规规定,流程上符合法定程序。4月26日,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联系您,均被提示用户已关机。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4月26日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