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LY16051500002的回复还有几个问题没有明白。

同志:
你好,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 “关于农村五保户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什么救助措施”的诉求件,我局收悉,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2〕199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武政文〔2014〕10号)规定,农村分散五保人员住院治疗,除了通过新农合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外,还可享受住院救助。救助标准为:分散五保人员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100%比例给予救助。
感谢你对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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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复中提到的年度救助限额是多少?怎么去申请救助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要找什么部门去申请?希望能详细的解答一下申请救助金的程序,谢谢。
同志:
你好,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 “关于农村五保户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什么救助措施”的诉求件,我局收悉,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武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武政文〔2012〕199号)及《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4〕179号)文件规定, 2015年12月31日前,我县农村分散五保人员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10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最高限额1万元。2016年度市局正在出台新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待市局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县将根据市级的文件要求出台新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预计分散五保住院救助的比例调至90﹪,年度最高限额待县级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后确定。
我县医疗救助已开通“一站式”服务。无需申请,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医院结算时系统会自动根据救助对象的属性“五保对象”进行网络直报,救助对象只需要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后续如有相关业务咨询需要,可拨打我局城乡低保股电话:0597-3333998。
感谢你对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武平县民政局于 2016-5-25 21:28回复)
附件:21-28-39-关于农村五保医疗救助问题的答复意见书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