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一对夫妇结婚一次共生育一女(姐)、一男(弟)。但弟弟于22岁时因事故身亡。弟弟死亡前未婚但有女朋友,其死亡后的几个月女朋友生下了一个女儿。男孩死亡前是未生育的,其小孩是其死亡后出生的,请问对于这个姐姐来说,符合单独二胎政策中:“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情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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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弟弟有遗腹子,你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中“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情形。
2014-07-30 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