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来电投诉霞浦县松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赤岸村长坑拆迁存在不公正的行为,拆迁之前都没有事先通知,唯独拆他们家的铁皮棚,别人的违章居住房子都不拆,执法人员也没有出示证件就强行拆除。现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给他一个说法。
卢先生:
松港街道办事处收悉您的信访事项后,高度重视,即指定专人调查核实;经初步了解,您位于松港街道赤岸村长坑自然村的铁皮棚系您私自建造,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7号)和霞浦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霞委办[2014]3号)的文件精神,该铁皮棚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经霞浦县国土资源局、霞浦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先后于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26日作出《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霞港拆通【2015】0019号)、《关于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催告通知》(霞港拆催【2015】0014号)等法律文书并由松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协助送达你处并张贴于铁皮棚,要求您在7日内自行予以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015年8月20日,松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协助县职能部门对您私自搭建的铁皮棚予以强制拆除。
我们认为,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的方式,经过通知、催告等程序后即可依法组织实施,另外,实施强制拆除的主体系霞浦县住建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松港街道办事处仅为协助执行的单位;故,您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松港街道办事处
2015.8.26(松港街道于 2015-8-26 12:44回复)
附件:12-40-46-赤岸长坑卢先生信访件反馈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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