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定县大溪乡太连村村民,我的孩子是属于合法生育的第二胎,我们当地的相关部门却不给予上户口,一定要我老婆去结扎才可以上,难道上户口还有条件的,怎么老百姓给孩子上户口怎么那么难呢?
1、游先生曾向太联村包村工作队咨询入户相关事宜,我包村工作队之前已为其作出详细答复。游先生如需办理入户手续,请携带相关证件到我乡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2、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有效的节育措施。请游先夫妇生尽快配合包村工作队落实节育措施。(永定区大溪乡人民政府于 2014-5-22 10: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