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角洲加油站旁烟熏火燎,爆炸隐患人心难安,试问谁人负

我是南昌市红角洲岭口路奥克斯盛世经典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北面与南斯友好路(南昌大桥)之间有一个加油站 加油站与我们小区之间也只隔了一个不到10米宽的空地,说是要建绿化带,可是绿化带没有建,如今却被不知何方人士私自围起来, 利用中间这段地方做了一个废品垃圾处理站。时而敲打声产生噪音时而发出难闻的刺激性味道,非但如此,甚至有的时候焚烧废品垃圾。 噪音和污染已经是给小区的平静舒适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最严重的在于,在只有一墙之隔的加油站边上焚烧垃圾废品, 加油站是一个连点烟尚且被禁止的场所,更遑论点起熊熊大火焚烧垃圾,若然将火引致了加油站,引致了小区,那么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伤亡找谁谈,如果加油站出事那么附近的小区,住户,包括南昌大桥以及路过南昌大桥的车辆行人将尽数遭灾。 小区有业主前去废品站交涉皆被挡在外面,开始只是不理会我们的询问,后来甚至直接要挟要找人来驱赶。若是合法行为为何要怕旁人查问。 小区业主询问该地社区,社区只说不归他们管,打电话给媒体(都市现场),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给我们一个答案,媒体一拖再拖,甚至要我们自己去查,我们如果知道就不需要借助媒体去查。最近南昌也在创建卫生文明城,这样的情况必定成为卫生文明城的一个大问题。 这个废品收购站到底有什么背后势力,让社区不去管,媒体也推皮球。 那么到底这件事谁来管?如果等到焚烧垃圾的火烧到加油站引起的爆炸谁来负责? 小区的环境,小区的千百户居民的安危,南昌大桥来来往往的车辆,非要到附近的这一切受到爆炸的波及,才会有人过问吗? 希望哪位爱民如子的领导能倾听一个市民的心声,协同相关部尽快处理这个问题,保护宜家宜居的生活环境。
您好,红谷滩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三中队已经根据《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对该违法建筑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2014年3月26日15时40分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将对其依照《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处罚。谢谢!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2014-04-04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