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公益广告被称为“点亮精神文明”的明灯,它向公众传播文明道德观念,唤起社会意识和公众道德的升华。在南昌街头,建筑工地围挡、大型户外广告牌、公交站台,一幅幅主题鲜明、内涵深刻、通俗易懂、妙趣横生的公益广告在英雄城绽放,传递南昌正能量,成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一些户外广告传达信息的效果明显,所以不少商家也热衷利用这些平台进行宣传。通过承揽商业广告获得经济收益无可厚非,可是公交车上的座椅和垃圾桶等一些公共场所却充斥着丰胸、无痛人流等广告,实在有碍观瞻。
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广告收入,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市民的感受。“丰胸、无痛人流”之类的广告堂而皇之占据公共空间,必然会给心智尚未健全的青少年等特定群体造成价值误判,让乘客感到不快。加之公交车也是展示一座城市精神文明风貌的窗口,如果只是一味地“向钱看”,发布大量内容低俗的广告,不仅会给乘车市民的心里“添堵”,也会有损于南昌的城市形象。
商家既有合理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也有保护公共利益的义务。户外广告要注重社会效益,考虑到公共资源的特殊属性,坚决抵制低俗内容,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