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今天小编要说的
关系到咱们嘉兴市海宁农村的小伙伴们
海宁被国家选中作为改革试点
大家有福啦!
改革试点是啥?赶紧来看看~
今年9月,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一共有7个县(市、区)入选,分别是:杭州市江干区、宁波江北区、乐清市、海宁市、绍兴市柯桥区、衢州市柯城区、丽水市莲都区。
海宁市就是其中之一哦!
经过3个月的缜密调研后,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将怎么改?
对老百姓好处有哪些?
小编慢慢给你讲
海宁有这些优势 海宁市2005年启动股份制改革试点,目前已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完成率100%,建立了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截止2016年底,海宁全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实现分红达到1亿元。
海宁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最低限价,将村级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股权等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管理,按交易金额大小分别纳入市、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截止目前,已完成交易3572宗,成交金额4.17亿元。
改革给老百姓带来这些好处
过去说到农村集体资产,老百姓的感受是“人人表面拥有、实际一份没有”,而这一次,通过改革,可以明确集体所有产权关系,老百姓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利都将得到保障。这也给老百姓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改革的重点内容
小编先来介绍一下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分为三大类:
资源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
在改革后,农村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
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
通俗地讲,也就是一个村就相当于一个大型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村民们就是公司里的股东,手里握有股份。到了年底,如果股份经济合作社有一定规模的盈余,村民们就可以按照自己持有的股份,拿到分红。
对于农村的小伙伴来说,土地也是一个最为关心的话题。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村民会拿到一本权证,这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承包土地确权”。你可以拿这本权证进行贷款、抵押等。
小编还了解到,这一次试点改革将到2018年底结束,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改革工作:
1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通过清查、盘点、界定、核实,摸清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存量、分布、权属、结构状况;通过公开、公示、整改,保证清产核资结果准确无误和群众认可。清产核资结束后,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强台账管理,做到账证和账实相符。
2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出台新一轮村级扶持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营性物业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以财政投入、村集体出资、社会资本与村民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团(抱团)发展集体经济;鼓励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为抵押的整村贷款。规范收益分配机制,对收益分配中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进行规范,鼓励有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章程开展分红。
3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
健全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升级监测系统,综合运用日常监测、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方式,提升监测效率,加强监测深度。强化镇街监督主体责任,完善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监督高效、运行顺畅的监管机制,保障农村集体“三资”运行安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探索村级组织实施政经分离
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社,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分配有序为原则,厘清村社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权限和职责,实行村级行政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开,探索推进人员资格、组织功能、干部管理、议事决策、账目资产“五分离”。
5完善成员身份确认管理机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妥善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出台《海宁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管理指导意见》,镇街指导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对持股成员、特殊持股群体、非持股人员等人员进行成员身份的认定。建立健全海宁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成员信息化管理,成员名册在市级备案。
6探索权能有效实现形式
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的有效形式,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权能,进一步激活农村产权潜能。完善股权有偿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赎回及继承、转让、赠予等流转制度,对有偿退出及股权流转的形式、条件、程序等进行规范。完善股份质押、担保贷款办法。拓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和镇街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等平台功能,指导建立资产资源租赁最低限价、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分级管理”和“限额准入”制度。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股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交易,探索建立产权价值评估等机制,加强流转监管,防范股权质押担保、流转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7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健全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是确保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市、镇、村三级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配足配强市级经营管理工作人员。镇街要明确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并配强配好工作人员。加强村社代理会计力量,提高代理会计的地位和薪酬待遇。村社要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配备专职资产管理员。
这一项利民的好政策
切切实实地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亲朋好友!
来源:大潮网
哪里还有农村?地都卖光呃
建国初期50-60年代就有合作社,为人发一个社员证,不然为叫:社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