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安置房的产权办理及落户问题

近期计划购买荔城区拱辰街道护城河五期安置房的房子,目前该小区房产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请问我应该怎样确认该套房产的所有权?购买后,产权证应怎样办理?可否落户?
诉求编号PT15102100108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局的职能是办理房屋登记。怎样确认该房产的所有权,我局没有这个职能。办理安置房初始登记需持: 1.登记申请书(含登记事项询问记录)2、申请人身份证明3、税收凭证4、拆迁安置协议5、结算清单或票据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整幢楼房)7、旧房权属证件或凭证(若无,须公告)8、门牌证明或地址证明9、施工许可证(1998年1月1日前的可不提交)10、规定的竣工验收资料或房屋质量合格证明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证明12、有效的房产测绘资料 持以上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落户请咨询相关部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10-27 16: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