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下旬至明年4月底,南昌市将开展以整治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公车”为重点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路风”专项整治活动。此举措的开展不仅有利于规范车辆“各行其道”,而且有利于消除车轮上的“特权意识”。
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不仅需要“私家车”和非机动车的文明出行,更需要公务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公车”的率先垂范。然而,现实的一些情况却让人遗憾:有些“公车”非但没有带好头,反而成为反面典型。其根源是“特权意识”在作祟。
“路风”的整治,需要对车轮上的“特权意识”亮红灯。“路风”的整治,需要对“交通陋习”的零容忍。
“路风”的整治能洞见政府“还路于民”的决心和勇气,彰显了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城市交通文明的形成,需要“公车”和“私车”对交通法规的共同遵守,文明行车素质的共同提升。不能因其所驾之车姓“公”便凌驾于交通法规之上,置行车文明于脑后。
唯如此,“行而有序,停而不乱,遵章守规,严格执法”的城市交通环境才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