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老婆上月在成都青羊区舅舅家探亲期间,肚子疼痛,于是去华西就医,查出畸胎瘤,于是住院四天做了手术,现在回到思蒙镇新农合不给报销,说是要什么转院证明,当时在成都也未回眉山,我想咨询,我老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需要哪些手续?
东坡区人社局: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眉人社发[2015]83号)文件,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因务工、探亲、旅游等期间突发急危重症疾病,应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备案时,探亲的需提交探亲证明和急诊诊断证明书。现因开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即时结算(如属于急诊,所在就诊医院发起了申请,经东坡区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直接在就诊医院当场结算),如未即时结算的,也可回当地报销,需提交探亲证明和急诊诊断证明书。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咨询电话:38296220。
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