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上城第一期的开发商,他不让我们的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进去小区,如果我们进去的话还要缴钱,摩托车一个月35元,自行车也要收15元,难道我们自己的小区连这个权利都没有呢?
林先生:
你好,你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的“投诉武平县中远上城第一期的开发商”诉求件,我局已收悉,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13款之规定:“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热线不予受理。抱歉!
相同诉求件请勿多次重复提交,请关注相同诉求件(LY13122300005)的答复:
林先生:
你好!
2013年12月23日,12345政务信息平台转来你诉求标题为《为什么开发商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却可以在建好的小区里收取停车费》的网上信访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维护小区路面的整洁有序、保障业主的通行安全,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所有车辆均需停放至地下停车场。如有特殊情况(运送材料、搬家、红白喜事、行动不便等)车辆可在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登记后进出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管理费及场地租赁费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费:汽车停车管理费60元/月,摩托车停车场地租赁费35元/月,自行车停车场地租赁费10元/月,以上收费标准已在小区出入口明显位置及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内均有上墙公示。
谢谢你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理解!
特此答复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月3日
(武平县信访局网络中心于 2014-1-7 08: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