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2016年公租房于4月20进行公开摇号,摇号过程,摇号的顺序和分配的房号都由机关单位人员于纸箱内抓球确定,摇号后前往观看户型,施工单位标出了房号,看到户型后很满意,可临近交房,再次前往看房挂出的房牌号却和当时的大相径庭,户型变成了最差的,根本没办法住,房门右边大电箱,左边安全出口的大门,房门夹在中间,卫生间只够站一个人,房间床铺横放也不是竖放也不是。小老百姓只能四处询问相关单位,先后打过房产局,住房委员会,以及当地住建部的电话,态度极不友善,都声称未交房,房号他们无权更改决定,而是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做出来的,而施工单位却说后期房产局进行了更改房号。小老百姓人微言轻,无处咨询,踫了一鼻子灰,相关单位态度恶劣地互相推诿,各单位都说无权更改,找不到哪个才是管事的,心急如焚!官字两口,估计追究起来他们也会用当时没有正式定房号来掩盖真相,我想请问如果公租房分配是公开公正的原则,那么摇完号再由房管局来决定房号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吗?这样相关负责人改掉原来设定好的房号,谁知道是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做为普通老百姓真是欲哭无泪,这样的房子要的话没法住人,不要的话摇号作废二年后以后没有公租房房源了,等于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有谁能给可怜的老百姓做主啊!
关于12345平台群众反映公租房房号任意更改问题的答复意见
来信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1.公租房的分配工作是由福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主持开展,所分配的公租房房号经公开摇号确定后即无法更改,不存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2.公租房目前还未交房,房号设定等相关事项是由建设业主单位(安居住宅建设开发中心)负责。
3.据我局向安居开发中心了解,该公租房项目从开工至今只安装过一次房号,即目前所安装的房号牌,不存在任意更改的事实,信访人所提说的任意更改房号的问题并不存在。
4.根据调查,该公租房每户大门装修时曾被装修工人私自贴上房号的标签,用于方便登记确认装修进度与钥匙配对,此标签房号并不是实际房号,疑信访人误将该房号认定为自身分配的房号。
福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房管局于 2016-8-23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