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十月一号以后拿到的工资,不管是九月份的还是八月份的,都按新个税计算!
是的,如果有公司以前拖欠工资,十月一号以后补发给大家,那恭喜你,少交不少税!
政部、税务总局7日印发《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说明:“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实际取得的意思就是到手的意思,不管这钱是在什么时间挣的,只要是在十一以后到手的,就按新税率计算。
这样的计算方式,在2011年调税的时候就用过,所以感觉用新个税,算算自己9月份能到手多少钱吧。
有些良心企业(10号之前发工资都算良心企业),往年遇到十一(本身就是5、6号发工资),会在节前提前发工资,这次估计不会了。